在丁桥新仓的海宁中普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里堆放了许多配件,一排印有“樱花电器”字样的水桶已包上了塑料膜,正等待装箱。面对执法人员询问,企业负责人张某提供不了这些品牌的生产委托书,涉嫌冒用商标。
经现场勘察,共发现印有“樱花电器”的水桶57台、纸箱10只,“海尔”水桶13台、纸箱9只,“皇明”纸箱27只,标注“樱花电器”和“海尔”的筛网各1只。“樱花电器”的水桶上还贴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CCC认证,涉嫌冒用质量标志,外包装上也未标注生产企业。执法人员立即将这些物品扣押,案件将进一步处理。
在袁花夏乐太阳能热水器厂,执法人员查获54台热水器水桶涉嫌冒用质量标志。因该厂为个体工商户,但产品包装上全部标注为公司,因此现场84台热水器全部涉嫌伪造厂名,执法人员将其现场封存。在尖山新区(黄湾镇)华腾太阳能热水器厂,执法人员发现3台水桶涉嫌冒用质量标志,360支真空管标注家电下乡标志,却不能提供中标材料,水桶与真空管被扣押。
据了解,2月13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对我市的劣质贴牌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专题报道以后,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紧急开展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对曝光的3家生产太阳能热水器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执法检查,对其库存产品进行封存,同时开展专项行动,分阶段开展企业地毯式摸底检查、长效监管。
目前,我市有生产太阳能热水器企业342家,其中有12家在生产过程中用手工发泡保温层(其余均为机械发泡),这12家企业现处于关停状态,因此没有发现央视报道的在保温层上加保温碎片的情况。少数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还存在偷工减料、傍名牌和假冒名牌的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在太阳能热水器综合整治方面,质监局已立案查处9起。公安局立案查处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工商局立案查处2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