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编制推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安排,国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写单位范围
已获“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等称号的公共机构,入选各项工作试点的公共机构。
二、遴选工作流程
各地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国管局牵头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工作。
(一)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扫描二维码,参与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主题“云”征集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反馈案例主题征集需求。国管局将于2022年1月中旬通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公共机构节能和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示范案例征集主题。
(二)编写。各地区要根据征集主题,面向编写单位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组织编写示范案例。符合编写要求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可选取不同主题编写示范案例。各编写单位要严格按照案例模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写示范案例,重点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总结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大量运用数据展示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果。
(三)申报。各地区征集示范案例后,要按照同类最优、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答辩、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从每个主题中初步筛选出3个以内示范案例,汇总形成推荐案例名单(推荐案例总数不超过20个),于2022年3月底前报送国管局节能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jgsfal@163.com。各部门请于2022年3月底前将编写的示范案例报送国管局节能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sxmc@ggj.gov.cn。
(四)评审。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案例进行书面审核、专家评审、部门评议,视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现场核验,遴选出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十佳示范案例、优秀示范案例和典型示范案例。根据各地区、各部门主题征集活动参与人数、申报推荐案例数量和各类示范案例入选数量,评选出示范案例遴选优秀组织单位。示范案例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将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公共机构节能和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五)推介。经公示无异议,发布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以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并颁发证书。各类示范案例收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库,供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在线查询使用。重点宣传推介十佳示范案例,组织召开十佳示范案例编写经验分享会,发布十佳示范案例宣传视频,推荐十佳示范案例参评国际节能“双十佳”。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周密安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示范案例遴选工作,对被评为示范案例的编写单位予以表扬和激励。二是要提升案例质量,严格案例编写要求,完善案例遴选标准,健全案例遴选流程,加强专业力量支撑,切实遴选出具有先进性、推广性、代表性的示范案例。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广泛动员,大力推广示范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公共机构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学示范、促交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主题“云”征集活动二维码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模板
国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管局节能司 林 笠 010-8308703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权 威 010-8388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