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发生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的燃气爆炸事故,是中国天然气行业史上最惨痛的事故,但它只是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的冰山一角。
该事故的原因,既有燃气管道老化和违规建筑的历史旧账,也有事故处理不当的人为因素。而这两项因素在整个城市燃气行业里并不罕见。
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燃气管道正处于事故多发期的浴盆两端,即老旧管道和新建管道均大量存在,这两者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成熟期的管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城市燃气管道总长超过78万公里。其中绝大多数管道使用年限在20年以内,但业界预计至少还有1万公里的管道服役超过20年。一些年限较久的管道由于城市建设变迁,其曾经存在的安全距离、安全环境等可能都已消失,发生“6·13”事故的十堰东风中燃公司的管道就是典型。
尽管多地近年来更换了一些老旧管道,但全国目前约1.5万公里的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管道里,绝大多数都已接近或超过20年的使用年限。天然气管道里,则有近4万公里修建于2001年之前。
同时,多地农村近两年大力推行“气代煤”、“燃气下乡”等战略,大量新建燃气管道暴露在地面上,这比埋在地下的燃气管道安全风险更高,相应的安全运行规范标准仍处于摸索阶段。
如今,城市燃气企业面临行业利润变薄和安全压力增大的双重压力。十堰“6·13”事故之后,整个城市燃气行业都感受到安全监管在变严。
气库资讯首席信息官黄庆对《财经》记者说,燃气企业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增加安全方面的投入是大势所趋,否则将得不偿失。
十堰事故暴露冰山一角
“6·13”事故调查报告称,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锈蚀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
间接原因则包括:管道周边违规建设形成隐患、且长期未整改,以及物业管理混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该事故被定性为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据《财经》记者了解,“6·13”事故管道使用年限已接近28年,兴建于1987年,投产于1993年,历经水煤气、空混液化气、天然气三种介质。事故发生前的6月3日,相关人员对该管道进行了巡查,并未上报安全隐患。
如果事故处置得当,人员和财产损失是能降低的。《财经》记者获悉,在爆炸发生前一个多小时,当地民众报警称疑似有燃气泄漏。接到报警后,燃气公司、物业公司以及社区相关人员均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也未组织疏散人群。
十堰还有多处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该市从上世纪80、90年代开始大规模兴建燃气管道,后已改造了部分管道,但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仍然大量存在。而十堰的地理环境,以及“先建东风厂、后设十堰市”的历史也使得该地燃气事故多发。该市规划建筑用地面积较小,管道占压现象较多,大量管线被违规建筑包围,缺乏安全间距。
事故管道的运营方的控股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燃气,0384.HK)认为,十堰的情况不能代表集团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该司提供给《财经》记者的资料称,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合资成立后,中国燃气虽控股85%,但仍保留了原燃气公司管理层,仅派驻了财务总监和一名副总经理,这在中燃控股的附属公司中是唯一一例,集团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文化在该合资公司没有落地。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类似上述事故的原因,应该从更深的层次反思。不愿具名的某头部城燃公司安全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说,表面看基层作业者没有遵守规则,是直接责任人,但管理责任远远大于作业责任,应对企业高层管理者更多追责。
十堰的情况在全国并不是孤例,诸多老旧燃气管道存在类似的安全隐患。十堰“6·13”事故的主因——腐蚀锈蚀是老旧燃气管道最大的安全隐患,其具有隐蔽性、缓慢性,一旦引发事故往往是灾难性的。
城市燃气管道包括煤气管道、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管道三类。中国城市燃气管道最早兴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当时的输送介质主要是人工煤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统计年鉴,1978年,中国的煤气管道长度为4157公里,天然气管道仅为560公里。在那之后,煤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里程均快速增长;到2003年,天然气管道长度首次超过煤气,达到5.78万公里。液化石油气管道的首次兴建则是在1996年。
2004年之后,全国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管道总长度停止增长,老旧管道逐步更新替换为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总里程以每年新增2至4万公里的规模快速增长。到2019年年底,全国还有煤气管道1.09万公里,液化石油气管道0.45公里,而天然气管道已增长至76.8万公里。
“使用20年以上的管道将有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而老旧管道的改造难度非常大。”某头部燃气公司安全管理人士对《财经》记者说。
老旧管道不是说肯定有危险,建设施工质量过硬、维护得当的管道使用三四十年都没问题,但中国多数老旧管道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改造需要巨额投资,往往还需协调多个部门才能完成。
中国燃气亡羊补牢
中国燃气在四大城燃企业里拥有燃气管道最长。截至2020年3月21日,该司累计建成40.2万公里燃气管网。但该司在过去几年里的主要任务是在拓展非燃气的增值业务。
中国燃气给《财经》记者的资料称,该司近三年在安全运营上的投入分别为10.59亿港元、11.77亿港元、14.87亿港元,占当年营收比例分别为1.8%、2.0%、2.1%,远超法律标准水平,位于行业前列。
不过,安全运营投入数据存在多种口径,数字高不代表安全管理水平高。多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说,中国燃气的一些基层项目公司主要精力都在提高非燃气业务收入,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不能把城燃项目当做一头奶牛,不给吃草但却拼命产奶。这很危险。”接近中国燃气的业内人士说。
将港华燃气(1083.HK)、华润燃气(1193.HK)、 新奥能源(2688.HK)和中国燃气四大城燃公司年报相对比,中国燃气对安全方面的描述最少,几乎未提及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建设。
其他三家公司均在年报里较为详细地交代了安全方面的举措。例如,港华燃气年报称,正在以韧性强及耐腐蚀性的钢管和聚乙烯管替换灰口铸铁,截至2020年底,仅余约 30公里管道待更换。华润燃气的安全管理在业内受到较高认可,其年报称,2020年本集团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在十堰“6·13”事故发生前,中国燃气就曾因为安全问题被地方政府暂时取消了燃气项目特许经营权。2020年12月21日,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公告称,将临时接管济南中燃公司的特许经营项目,委托济南港华燃气临时负责该项目的运营。该区做出上述决定的主要原因是济南中燃公司项目建设进程较慢,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极大隐患和漏洞等。
十堰“6·13”事故暴露中国燃气的安全管理问题之后,资本市场对其信心的下滑。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多月里,中国燃气股票价格下跌超过两成。
8月8日,事故责任方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启动为期一年半的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初期投资近2亿元。该司控股母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燃气,0384.HK)还将支付约3200万港元,抚恤死伤者及其家属,以及处理善后。
以资本运营见长的中国燃气董事局主席刘明辉对《财经》记者说,中国燃气已将“2021财年安全管理水平进入行业前列、2022财年实现行业内安全管理水平第一”确立为重要战略目标。
刘明辉告诉《财经》记者,公司20年以上的老旧管道将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 整改计划会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政企联动加快整改。中国燃气计划未来2~3年投入9.84亿元全部完成整改;对于经评估后可继续使用的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做好日常维护。
安全不能只靠燃气公司
在没有不利外部影响的情况下,燃气管道使用寿命一般在30年以上。但由于中国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管道周边的不利因素增多,20年以上的老旧管道就已进入事故率上升的阶段。
同时,北方农村地区在近几年大力推广“气代煤”工程,农村新建燃气管道逐渐增多。今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了“燃气下乡”战略,将推广农村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快实施农村“瓶改管”“气代煤”“气代柴薪”工程。
资智通连数据公司燃气行业分析师施宁对《财经》记者说,为了节省成本,农村新建燃气管道大多以架空的形式暴露于地上,这比地下管道安全隐患更多。农村燃气管道是一个新事物,安全运维标准尚未形成,如何有效监管还需探索。
要避免燃气管道安全事故高发,一方面需要燃气公司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政府、社区以及用户自身,均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由于城市燃气新增市场空间逐渐减小,行业内的兼并重组在增多。在此过程中,新组建的燃气公司面临的安全管理难度更大。
十堰“6·13”事故项目原为东风汽车厂的生产、生活用气管道。中国燃气方面称,该项目公司在改制合资后仍保留了较高的自主经营度,管理制度、城市建设等多重历史遗留问题酿成了大祸。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发布的报告认为,各燃气公司应该吸取十堰“6·13”事故的教训,企业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应重视安全方面的工作,尤其对原属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设立的应做现状评价,对于必要的隐患整改和安全投入应予以明确。此外,在并购后应加强企业文化、管理方法流程方面的整合、融合。
从历年全国燃气安全事故原因来看,第三方施工、外力破坏是主要原因。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1年上半年综述)显示,2021年上半年,因第三方施工破坏导致的事故,占天然气管网事故总数的76.8%;排名第二的事故是因车辆撞击导致的燃气管道泄露;管道腐蚀导致的事故总数排名第三。
在燃气公司看来,治理管道安全隐患最大的痛点在于用户的不配合。广东某燃气公司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说,用户对安全问题认识不足是燃气公司在安全方面最大的痛点。比如泄漏报警器常年不检查,燃气灶具出问题不维修等等。虽然有政策规定用户不整改隐患时,燃气公司可以停止供气,但是迫于经营压力,不可能全部以停气解决问题,使得隐患难治理。
一些工商业燃气用户过度追求低价中标也增加了安全运维的隐患。一些燃气项目的施工和后期日常维护保养会由不同主体单位负责,部分企业则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项目施工的整体质量标准,以达到最低价中标的目的。上述负责人说,这导致项目后续运营所需的安全维护投入增高,也增加了运营的安全隐患。
业界认为,应该更清楚地划分燃气各相关方的职责。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天然气事业部负责人陈新松对《财经》记者表示,国家层面的法规在燃气项目如何解决安全隐患方面的规定很少,现实中,如何监督企业、政府,以及用户落实各自的职责,很难操作。
陈新松举例说,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民法典》,城镇居民小区内的燃气管道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该管道的维护更新职责却归燃气企业。燃气企业对该部分管道没有所有权,也就缺乏更新维护的积极性。如果能调整所有权的划分,燃气企业在财务上可以更方便地支出安全运维费用,也就会更积极地做好运维。
总体来说,管道安全的第一责任方仍然是城市燃气公司。黄庆建议,大型城燃企业应对不同的管道设定不同的投资回报率。新投资管道和运行率较低的管线,企业应该予以一定补贴,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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