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利用生物质能有助于实现碳中和目标
当前,我国城乡每年产生各类有机废弃物(含农林剩余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畜禽粪污、果蔬剩余物和工业有机废渣废液等)约63亿吨,折合标煤约8亿吨。
围绕这些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我国已发展出不同的生物质能能源产业,包括生物质发电、供热以及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等。其中,生物质能发电已成为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三驾马车”之一,成为能源向低碳转型的重要手段。
李寅指出,“我国发展生物质能解决了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理问题,还实现了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生物质能同时具备环境、民生、能源等社会价值。更重要的是,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生物质能不仅能实现碳中和,生物质加CCS(碳捕集和封存),即BECCS还可以实现负碳排放。”
“但是,目前我国对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不足5%。”李寅表示,未来,如果我国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提高到50%,每年可增加100亿吉焦热能(折合为取暖面积约200亿平方米)、1.2万亿千瓦时电能、660亿立方米生物天然气和6000万吨高品质有机肥。每年可替代4亿吨标煤、1200万吨化肥。年减排二氧化碳10亿吨、二氧化硫960万吨、氮氧化物300万吨。同时,生物质能产业可拉动县域社会投资3.6万亿元,解决240万劳动力就业问题。
发行绿债缓解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补贴之困
对于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李寅提交了《关于着力解决生物质发电行业生存问题的建议》《加速实施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解决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缺口的建议》等,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提交了《关于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的提案》。
代表委员们认为,2020年以来非水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补贴退坡的政策,引起了本行业及其上下游、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当前,我国农林生物质能产业还没有达到预期规模,产业还不够成熟,受燃料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仍需政策继续支持。
对此,袁爱平建议,一是希望有关部门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年限为20年,与风、光发电项目保持一致,修订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按年均利用小时7000~7500小时进行计算。二是希望有关部门鼓励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技术革新与示范,提升生物质发电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减少补贴依赖。三是将农林生物质产业纳入碳中和发展基金给予支持,推进生物质利用市场化运营模式革新,确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绿证交易优先权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优先享有权。四是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生物质发电专用污染物排放标准。
李寅建议,随着我国“绿色金融”政策的稳步推进,发行“政府支持债券”或“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通过市场化融资方式募集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是解决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资金缺口的可行手段。
设计“沼气票”制度,推动提纯沼气并入天然气管网
在沼气综合利用方面,全国人大代表姜希猛提交了《关于设计“沼气证书”政策,推动生物质能源沼气产业发展的建议》。他表示,这份建议是在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和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研究的课题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
姜希猛建议,把德国的“沼气证书”(即“沼气票”)的成功经验推广到中国。在德国,沼气站可将沼气洗净达到天然气管网的甲烷气标准,而后按天然气价格售出,另外获得等量的沼气票。如有燃气用户在购买燃气用于燃气热电联供的同时,购买等量的“沼气票”,就能以政府确定的沼气发电电价向电网销售所发的电力。
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何继江告诉记者,他在德国考察时发现,一些园区或企业如果不购买“沼气票”,而使用城市燃气管网的天然气,由于天然气是化石能源,按规定要付碳税,“最近欧洲碳价上升到38欧元,相当于1吨碳价格300元人民币。购买化石能源要付碳价成本,而沼气属于绿色能源,不需付相应成本,如此一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去买沼气,也鼓励了沼气的生产者,生产更多的沼气并到燃气管网中去。”
“同时,在城市里用天然气进行热电联产,供热业务有很好的经济效益。而那些在农村地区的沼气厂很可能在附近没有热用户,如果只是沼气发电,能源利用效率比热电联产要低很多。热电联产高出来的能源效率转化为了相关企业的经济效益。”他解释。
何继江指出,沼气中甲烷占近60%,其余基本上为二氧化碳,还有少量的硫化氢和其它气体。如果甲烷排放到大气中,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8倍,如果收集起来,就是能源。借鉴“沼气票”机制,可以大大鼓励生物质沼气的生产,提高沼气利用能效,一定程度上缓解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减少碳排放。
但由于种种原因,沼气对接燃气管网的并网建设,还存在不少困难。
对此,姜希猛建议,一是要明确沼气发电向电网销售的电力的价格及补贴政策来进行保障;二是设定沼气洗净并入天然气管网的技术标准,沼气并入天然气管网应该受到法律和相关技术标准的约束,参考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及法律法规,对沼气并网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检测方式;三是对沼气并入天然气管网设计鼓励和保障机制,包括规定并网和安装的成本分配,应由管网运营商和沼气生产商共同承担并网费用。同时规定沼气生产提纯厂商享有优先权利并入管网,只要是符合沼气提纯标准的产商均有权要求并入天然气管网。此外,引入质量平衡规则来追踪入网气体,并假设在管线任意点位都可以提取被注入的生物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