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展现了我国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坚强决心,彰显了我国主动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排放总量居高与目标时限紧迫并存,经济发展的能源增长需求与减排降碳压力并存。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高标定位的决策部署,彰显了倒逼发展绿色转型的战略决断,必将重塑我国新发展大格局。
“十四五”期间要完成碳达峰任务的60%,争取在2028年实现碳达峰,为碳中和打好基础。为此,建议:
一是以能源结构转型为重点,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尽快明确“十四五”及中长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减煤路线图,严控新建煤电装机计划项目,大力实施终端能源电气化,尽快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同时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在“十四五”末将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至20%以上,2030年力争达到30%。加快特高压输电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推进“公改铁”“公改水”,推动交通运输电气化,倡导绿色、共享生活方式。
二是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加快煤电、石化、钢铁、水泥等高碳产业的低碳转型,全面实施产能总量控制和新建项目产能置换要求。尽快启动石化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应将低碳作为约束标准。加大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和推广使用力度,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三是以科技为重要支撑,实现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制定国家低碳科技发展战略,设立重大专项,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互助,多路径赋能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降低化石能源单位能耗。加强核能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加大清洁能源地质勘探力度,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氢能、地热高效利用技术,提高碳循环效率。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林田草等生态系统质量,坚持植树造林,增强生态系统固碳效能。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明确地方和行业主体责任和减排目标,制定分阶段分区域达峰时限和重点任务,强化中央环保督察、党政领导综合考核等约束推动措施,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