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相关部门将扎实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全力做好天然气、电力、煤炭供应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积极推广生物质、地热、核能等供暖新模式,确保2021年实现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70%的目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21年将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当前,全国多地交出“十三五”工作的成绩单,对清洁取暖相关工作进行回顾。
北京:
“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压减燃煤近千万吨,贡献最突出。全面建成四大热电中心,淘汰燃煤机组272.5万千瓦,新增燃气机组724.2万千瓦,实现本地电力生产清洁化。“十三五”时期,压减燃煤占全市煤炭高峰总消费量的三分之一。完成约3万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实施民用散煤清洁替代,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量由2015年的1165万吨大幅削减到2020年的173万吨,煤炭在全市能源消费中比重由13.7%降为1.9%。
清洁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供电能力持续提升,增加外受电通道,输电能力从1700万千瓦增加到3100万千瓦,全市供电可靠率99.995%。多源多向燃气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三种气源、七大通道”外送格局;城镇天然气管线达2.8万公里,天然气消费量从2015年的145亿立方米增长到2020年的190亿立方米,有力地支撑了“煤改气”。清洁供热规模不断扩大,构建“集中供热+区域热网”清洁供热体系,全市城镇地区供热面积达到8.95亿平方米,基本实现清洁供热。
可再生能源应用总量超额完成“十三五”预期目标。出台鼓励热泵、太阳能利用的支持政策,光伏、热泵开发利用规模分别达到51万千瓦和5915万平方米,风能、生物质能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9万千瓦和37万千瓦。初步测算,2020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总量超过600万吨标准煤,占比超过8%以上。
天津:
十三五以来,天津完成120万户“散煤”取暖清洁化治理。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十二五”末减少17%。
经过五年的努力,以清洁能源为主的集中供热体系逐步形成。2015年底,天津市燃煤供热比例为35%,到2019年底这一比例降低至17.31%。相对于燃煤使用比例的降低,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却逐年上升。其中热电联产比例从2015年的31%上升至2019年底的36.59%;燃气供热比例从30%上升至40.07%。清洁能源成为本市供暖主要的热源。
此外,五年来,天津市对于供热企业的补贴力度也逐年加大,从五年前的12.3亿元到2020年的16.2亿元。资金的支持为天津的“超长温暖”奠定了基础。目前,天津已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延续政策,明确2020年至2023年,继续给予“煤改电”和“煤改气”运行补贴。
河北保定:
十三五期间,保定全市以气代煤电代煤为主完成清洁取暖改造近198万户。保定共有8个项目争取到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1.5亿元。在14个县(市、区)实施清洁取暖改造83万户。建立完善了洁净煤保供工作体系,2019-2020年采暖季完成农村居民采暖洁净煤保供户数80.3万户、占任务的110%,洁净煤配送130.2万吨、占任务的109.5%。
山东:
十三五以来,山东省加快清洁取暖建设,7个传输通道城市全部入选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农村地区完成改暖510万户。
山东枣庄:
十三五时期,枣庄全市供热一级主管网达到722公里,集中供热入网面积累计达到约65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4.86万户。
河南开封:
开封“十三五”污染防治目标圆满完成,2020年PM2.5、PM10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指标均完成并优于省定目标。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国家考核“优秀”,居全省首批试点城市第2位。
河南郑州:
作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郑州市“十三五”以来,按照国家“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要求,将地热能供暖纳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鼓励有经验、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进入地热能开发领域。截至2020年供暖季,已建成投运地热能供暖项目27个,总投资约17.2亿元,可实现供暖面积近900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居民冬季取暖问题。
山西:
2017-2019年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50余万户,削减散煤近1400万吨,截至2020年11月,山西400余万户居民用上“清洁取暖”,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内蒙古: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分类推进,清洁取暖率超过60%,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新疆昌吉:
五年来,昌吉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1225家,关停拆除改造燃煤锅炉1791台,全州发电机组100%实现超低排放,新增煤改电面积601万平方米,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