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资发改招核【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2.1.2建设地点为:资兴市政府南侧的鲤鱼江片区。
2.1.3建设规模为:本次设计范围位于资兴市政府南侧的鲤鱼江片区,紧邻东江。南临沿江北路,西至方舟路,北到莲花路,东临东江湾大桥。本项目建设用地总用地面20000.35平方米,约30亩,地上为供应设施用地,地下为工业用地。现有用地东南侧已建有一栋占地约3782.25平方米的数据机房楼,该机房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15135.9平方米,可容纳2220个机架。本项目规划在剩余用地范围内新建一个地下中心能源站及规模≥2800个机架的地上数据中心,楼栋数不限,可根据用地情况灵活设计。
2.1.4招标内容及范围: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本项目现有地块已遗留一个深基坑(约7.5米深),需考虑与现有场地结合设计。本项目总用地面约30亩,地下室需考虑利用现有基坑建设一个为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内部分机架供冷及为用地周边部分民用建筑供冷(供热)服务的中心能源站,地下室部分还需要结合数据中心设计综合考虑建设为数据中心服务的高低压配电房、电力电池室等设备用房以及光缆、电缆入园通道等的设计。本项目地上建设可容纳不少于2800个机架的数据中心(IDC),楼栋数不限,容积率控制在1.7以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察、可研报告、修建性详细规划、联络、项目预算编制、施工配合、系统(联合)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尾工及结算等各阶段相关工作等以及相应的考察、评审工作。
2.1.5计划周期:总工期120天。
中标后15天内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后20天内提供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提供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建设方建设进度要求(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实施中再根据建设方批准计划落实。
2.1.6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暂估130万元
(说明: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集中供冷(供热)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费率为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为计费基数的1.3%;设计预算编制取费标准为:湘价服(2009)81号文件取费文件的50% ×资兴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对预算编制项目考核及评分标准表对该项目预算编制的评分;地质勘察按120元/米为控制价,地质勘察费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审计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2.1.7质量标准: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达到通过规划评审标准,方案设计达到通过规划评审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1.8本服务合同根据相关内容经建设单位允许可以分包,禁止转包(主体设计不允许分包,其他附属设计内容经建设单位允许可以分包,但不可以转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社保证明。
3.4业绩条件:近5年内承担过此类工程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或其他债务安排状况下;未处于法院清盘令下;未处于自动破产申请状态下。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7设计要求:符合设计合同任务书,国家规范要求,成果资料完整。
3.8其他要求:持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17: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6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设计等所需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及设计等所需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设计等所需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9 时30分;
7.2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26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9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5-322999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735-3229226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建设局门面
联系人:黄平
专职人员:陈素惠(湘建招专证字2128号)
电话:0735-33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