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8年1月3日,我局拟批准《临湘工业园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年产50万吨蒸汽)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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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湘工业园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年产50万吨蒸汽)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临湘市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龙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在厂区预留地内新建3台35t/h(二用一备)的燃煤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备,年可新增蒸汽50万吨,项目总投资11491.23万元,环保投资980万元,项目新增员工21人,供汽时间24h/d、年供汽生产天数360天,供汽范围为滨江产业示范区内各需汽企业。锅炉以煤粉(无烟煤)为原料,并采用低氮燃料技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燃煤锅炉系统(3台35t/h DHS35-1.6-MF型锅炉及配套设备,2开一备)、鼓风机房3套、煤粉仓6个、软水处理车间1个、空压机房等设施,主要配套的环保工程为:锅炉烟气治理系统(YDMC袋式除尘器系统+碱液脱硫装置、SNCR脱硝装置和低氮燃烧系统各3套)、脱硫系统循环水池、隔油沉淀池及灰仓暂存库等。项目建成后热源供汽负荷为2×35t/h,年新增集中供汽达50万蒸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按照《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及《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462-2009)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供热锅炉及配套环保工程,注重煤粉仓及灰仓的防风防尘建设,做好锅炉废气处理系统的防腐工作。加强煤粉来源及质量监督控制管理,禁止使用含硫量超过0.6%的煤粉。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料+选择性非催化脱硝工艺(SNCR)脱硝,以氨水为还原剂;除尘采用用YDMC袋式除尘器系统处理;采用钠钙双碱法脱硫,以NaOH为脱硫剂,锅炉废气处理系统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9.5%,脱硫效率不低于75%,脱硝效率不低于50%,处理后的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Ⅱ时段标准后通过现有6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全厂雨污分流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道。锅炉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软化反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锅炉除尘补充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厂区绿化,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及泵安装时采取减振隔音措施,防止噪音污染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分类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措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依法实施规范转移;锅炉脱硫渣及锅炉灰渣等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6、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注重氨水等危险化学品贮存及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监控设施、事故防范设施,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地方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规范化建设排污口,锅炉废气处理系统进出口按规范要求设置检测孔,配备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系统联网,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SO2 ≤157.7吨/年;NOx≤89.9吨/年,通过交易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