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2005年被中共建设部党组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9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09年被民政部评估为4A级协会。
本团体是由从事建筑门、窗、幕墙、门窗配套件、建筑钢结构、铝结构、集成房屋、装配式建筑、钢结构桥梁、光电构件、建筑遮阳、建筑扣件、模板脚手架、给水排水设备、排水和排水利用、阀门、管道、采暖散热器、辐射供暖供冷、喷泉水景、舒适家居、清洁供热、净化与新风、建筑机电抗震、国防系统机电设计、检测认证、建筑加固改造等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团体宗旨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倡导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为动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职责,为建筑金属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本团体业务范围: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行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会员权益,反映会员诉求;研究行业产业政策,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并承担标准的编制工作,开展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工作,引导会员企业的技术与产品升级;建立行业团体标准体系,开展团体标准的编制、发布与运行管理,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提高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组织实施行业统计,建立行业大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行业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提供决策建议;组织开展科技项目研究、成果鉴定和技术评定活动,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引导会员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建立技术人员交流平台,开展技术人员交流、培训、评价和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
建立行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的建立;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国内外学术、应用技术的交流;开展同国外相关社团组织间合作和友好往来活动,帮助会员企业推进国际化发展进程;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行业杂志、技术书籍的编辑、发行工作,促进行业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引导会员企业履行更多社会责任。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主要职责: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决定终止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本团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批准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其主要职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提出需提请理事会讨论表决的议案和事项。
本团体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授权,组织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按照本团体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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