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目前“煤改清洁能源”行动中,过于倾向于“改电”和“改气”。当前技术路线不仅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天然气供应紧张,还加重了部分农村居民的取暖成本,导致返煤现象频发。按照当前煤改清洁能源政策实施的趋势,政府将无法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中制定的到2021年可再生能源取暖占全部采暖建筑面积的11.8%的目标。
《报告》建议,各地政府在制定下一轮煤改清洁能源政策中,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利用在清洁取暖中的优先地位,充分重视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可再生能源采暖不仅可以降低运行成本,而且因其能源的生产和消费都在当地,还有利于促进本地就业和清洁取暖产业链的形成。
由于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效益与规模化程度成正比,需要多能互补应用,因此,政策制定首先要从优化能源结构做起。亟需在基层县市依据各地的能源资源禀赋、能源价格和经济承担能力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规划,中央层面制定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各地制定符合各地区情况的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规划。
《报告》建议,对已经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城市和农村供热项目,要定期回访,了解居民的实际感受,加强重点区域散煤治理的实践总结和效果评估,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提高政策协调和调整的效率。
《报告》建议,各地政府应将供热采暖耗能纳入整个能源统计的范畴。建设供热采暖耗能在线监测平台,对设备能效,能耗,居民使用行为,室内环境品质等指标进行监控,掌握第一手数据,对清洁取暖所取得实际效果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当前已经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项目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建设清洁取暖大数据平合和相关的监测平合,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鉴于现有的清洁取暖补點政策即将退出(通常各地政府承诺为3年,2020年大部分地区的补贴政策将到期),部分经济较为困难的民众对此忧心忡忡。政府应尽快开展清洁取暖长效保障机制的研究,提前公开后续补贴方式、额度、时效等,加强财政补贴的绩效考核。明确补贴的退出时间和机制,提前谋划长效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政府财政、能源供应商和相关企业、终端用户的三方财务可持续。
农村居民支付能力有限,目前的清洁取暖改造以分户式为主,银行需要与多个用户主体打交道,且单个用户融资金额十分有限,复杂的工作不利于清洁供热项目落地普及。因此,《报告》建议国家开展针对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的小额绿色货款制度,对部分存在困难的农村用户采用低息货款,或与“光伏扶贫“相结合,降低农户清洁取暖的成本。
大阳能、生物质能的应用可以大幅降低项目的运行成本,因其规模效应的特点,较为适合应用集中供热的区域。山东、河北、天津等地的部分农村已经实施集中供热。具备采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可行性。《报告》建议,对于部分还没有集中供热热源和管网的农村,可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建设,给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民营企业经营城乡供暖的特许经营权。延长经营年限,适当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实施整村集中供热改造,便于企业做大资产规模,取得长期收益。
(李连孝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