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相关要求,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报我局进行备案。现将备案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31-68627765
附件1: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名单(第一批).pdf
附件2: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名单(第二批).pdf
附件3: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项目名单(第三批).pdf
http://nyj.shandong.gov.cn/art/2019/3/21/art_59960_4941885.html
山东省能源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