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学莹
通讯员 宫晓芳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24日讯 透风撒气、土炉取暖,屋里也要穿棉袄,农房难熬的冬天有望改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农村温暖工程”,切实提高我省农村地区供暖覆盖率和供暖水平,2016年,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和10个建制镇,开展农村供暖试点;到2018年年底,全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冬季供暖;到2020年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庄实现冬季清洁供暖。
寒潮来临,桓台县索镇前毕村村民毕永伟前几天点上了土暖气。暖气仍然是用土炉子烧的,晚上只能封上,还是冷,又怕中毒。前毕村西头紧挨着桓台的东外环,路面下边已经铺设了天然气管网,在前毕村留了接口。老毕盼着能早点接气入村,用上燃气壁挂炉取暖。
《实施意见》提出,分类确定农村供暖工艺布局,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向乡镇延伸,靠近城市周边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供暖,靠近工业园区的村镇及农村新型社区,可优先利用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废)热供暖;在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等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地区,推广能效比较高、生态环保的小型集中供暖方式;一般农村地区宜以户为单位分散取暖,减少管网建设,降低热损耗。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农村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新型社区要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推广外墙屋顶保温和隔热断桥中空玻璃门窗等新型墙材;新改建农房的建筑形体和平立面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通过建设户外连廊等方式,最大程度增强农房保温功能。推广农房和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推广节能型灶连炕;对已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房屋,实施建筑保温节能改造。
资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省财政对农村供暖试点县(市、区)、乡(镇)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奖补、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利用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清洁供暖技术研发予以支持。放开农村供暖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供暖领域,采用PPP等模式融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一些已建成的农村新型社区,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地源热泵等供暖设施,通过收取热费来回本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