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按照“打造藏东清洁能源基地”战略目标的要求,以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各县(区)全力推进水电开发项目领域涉及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掌握问题,全面加强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水电开发环境保护水平。
八宿县对一级电站、二级电站、汪排水电站等3家水电站“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水电站生态放流、生态恢复、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措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察雅县全面清理水电开发项目(含农村小水电)环境问题,识别环境问题的现状、分布、程度、影响,研究制订水电开发行业环境整治专项方案,对麦曲河电站在2017年7月进行了技改维修,办理了相关环评手续。
丁青县对桑多电站、色扎电站、当堆电站、巴登电站、木布塔电站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其中,3座在建、2座建成。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水电企业对大坝两侧及河道、输水管道两侧进行绿化、平整;机房区域上方输水管道两侧构建防护网,防止泥石流、滑坡。
左贡县水电资源开发项目共计14个,其中建成投入运营的有10个。县水利部门持续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发挥项目效益;环保部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做好项目建设后期生态恢复工作,推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