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其中涉及的能源要点如下:
要点一:支持资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强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
要点二:建立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大气、水等污染联防联治。
要点三:探索跨行政区开展能源、通讯、应急救援等服务,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输电通道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要点四: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加大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及生产供应配送等相关设施保障投入。
要点五: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低碳化改造,打造蓝绿公共空间。
要点六:优化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完善居住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要点七:推进水电气热信等地下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在新城新区和开发区推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推动有条件城市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
要点八: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和用能清洁化。
要点九: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要点十: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加强应急救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
要点十一: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重点改造城市及县城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及监测设施。
要点十二:统筹推进城市及县城供排水、供热等其他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要点十三:推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等物联网应用、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感知终端。
要点十四: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
要点十五: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展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
要点十六: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要点十七: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推广节能产品和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
要点十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机制。
要点十九:在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设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要点二十:统筹规划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要点二十一:推进燃气入乡,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960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