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水电、抽水蓄能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尽快投产。
要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和月新增装机较以往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认真抓好“三北”重点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迎峰度夏中的保供作用。要把握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重大机遇,各电网企业要主动、超前做好电网规划,加快输电通道、主网架和配电网建设;各大型央企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从供给、消费两侧,切实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更快发展。
大基地项目是促进清洁能源转型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保证电力和电量供应的重要方式。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此前曾表示,截至目前,国家能源局共启动了三批项目申报规划,与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水风光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以及海上风电集群的基地规划有一定差异,但也有相通之处,在开发端的差别并不大。
据了解,在基地项目开发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四大统筹因素,包括电源端、送出条件、调节电源以及通道利用率的统筹。其中电源端的重点在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河道管理以及特殊用地等,同时还要统筹考虑已投产、在建项目以及已批未建项目的情况以及集中连片规划等。
送出条件方面,要考虑到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需要与当地电网现状、规划,乃至国家电力”十四五“规划统筹,解决基地电量的送出问题;统筹调节电源,即由于风光发电的波动性与不稳定性,大基地建设中需要统筹考虑调节配套电源类型、容量以及调节性能。在满足开发调节的前提下,优先以风光互补形式进行布局,充分发挥风光项目较好的出力互补性;考虑通道利用率,即受端负荷特性、大基地电源规模、配套电源类型以及规模、储能配置规模等。
此外,大基地建设还要统筹考虑项目的整体经济性,其中过网费、直流通道过网费、储能分摊、线损等影响到项目成本与电价的均需要考虑在内。另一方面,基地建设还要统筹考虑生态治理统筹与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电站生态友好性。
详情见下: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6月份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形势分析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推动2022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听取了4月份形势分析会各单位所提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涉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进展,以及风电、光伏产业链供需等情况汇报,分析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研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邀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介绍了推动清洁能源消纳连续四年“零弃水”“零弃风”“零弃光”的经验和做法。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面对疫情、供应链价格扰动等不利因素的挑战,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可再生能源发展持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22年1-5月,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28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达1.06万亿千瓦时;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建项目超2亿千瓦,项目储备比较充足;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99.4%、风电平均利用率95.6%、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4%。
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进展顺利,开工建设超九成,第二批基地项目建设已启动。但也要看到,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项目源网同步建设需要加强,一些地区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项目用地落实难度大,电网企业并网流程还要优化,产业链协同还要加强。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水电、抽水蓄能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可再生能源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尽快投产。
要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和月新增装机较以往大幅增长的新常态,认真抓好“三北”重点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迎峰度夏中的保供作用。要把握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重大机遇,各电网企业要主动、超前做好电网规划,加快输电通道、主网架和配电网建设;各大型央企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从供给、消费两侧,切实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好更快发展。
要认真抓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对规划和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要加强协调、推动解决;对“十四五”重大基地、重大行动、重大示范,要制定实施方案、下发通知,逐项推动落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各项任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31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3家电网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水规总院、电规总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