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对符合用水计量等技术标准要求、节水管理制度健全、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公共机构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通过树立节水标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用水领域的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用水效率提升。
《方案》提出,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对符合用水计量等技术标准要求、节水管理制度健全、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指标先进的公共机构授予“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通过树立节水标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用水领域的引领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用水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