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那曲市牧业科技扶贫产业园区光伏光热果蔬大棚供暖项目(项目名称)那曲市牧业科技扶贫产业园区光伏光热果蔬大棚供暖项目无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牧业科技扶贫产业园区光伏光热果蔬大棚供暖项目已由那发改基建(2018)8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羌塘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脱贫致富产业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15.2平方米,设备用房260平方米,餐厅433.6平方米,公寓楼7196.3平方米,周转房3392.5平方米,展厅1199平方米,大门74.6平方米,水泵房396.76平方米以及水泵房工艺工程、总平工程。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脱贫致富产业发展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
2.5工 期:12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7日至2018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18:30时,在(报名网址)http://www.xzcs.gov.cn/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15时40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8.其他
8.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是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需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执行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羌塘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那曲市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恩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2区7排3号
联系人:骆先生
电 话:18089987965
西藏恩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11月07日